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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会没收财产

刑事辩护 2024-05-08 13:50 标签: 没收财产

1、适用没收财产的情形很多,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并处没收财产;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走私罪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大部分会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条 【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刘毅律师

刘毅律师

四川明炬(资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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