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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打死人不判死刑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4-04-29 14:30 标签: 城管 死刑

无论任何人殴打他人都属于违法,都应当追究法律责任。城管作为执法人员,不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还要受行政处分。
城管执法人员打死人,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杨东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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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参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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