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农业税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第一条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
2022-08-10 11:43
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这标志着在我国延续了2600年的农业税从此退出历史舞台。农业税的取消,给亿万农民带来了看得见的物质利益,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又一次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2022-08-11 11:34
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这标志着在我国延续了2600年的农业税从此退出历史舞台。农业税的取消,给亿万农民带来了看得见的物质利益,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又一次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2021-02-05 10:40
我国农业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国家对农业税纳税人规定的纳税比例,即计算征税对象每一单位应征税额的比率。由于我国农业税按常年产量计征,所以农业税税率是应征税额与常年产量之间的比率。建国初期,我国农业税实行累进税制,其税率也是累进税率。以后改行比例税制,税率也相应改为比例税率。此外,农业税税率有平均税率和适用税率之分。
2022-08-10 09:18
我国农业合作化的基本方针是:积极发展、稳步前进。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根据《农业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自愿组成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坚持为成员服务的宗旨,按照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依法在其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有多种形式,依法成立、依法登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产和经营自主权。
2022-08-09 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