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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评残标准

刑事辩护 2024-04-23 14:14 标签: 评残 故意伤害

在认定故意伤害罪中受害者的伤残评鉴标准时,我们建议采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作为参照基准。
此项规定所称人体损伤,是指向身体内部组织完整性遭遇侵犯或损害,乃至其生理功能、心理功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或者缺失。
该标准将人体损伤的程度划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三个等级档次,依照损伤的严重程度逐次从高级到低级排列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重伤三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伤三级以及轻微伤一级、轻微伤二级,共计八个级别层次。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五条 重伤一级 a植物生存状态。 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d)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范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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