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提取档案,需要准备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然后由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及调档函到原存档的人才中心办理档案调转。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一般不予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借阅单位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在规定时限内归还。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之间可直接办理转档手续。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材料,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法律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第二十条 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开展档案的接收、转递服务: (一)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拟接收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向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开具转档手续材料。 (二)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接到转档手续材料后,应当按规定审核档案,对符合转递规定的,填写材料目录清单后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于15个工作日内进行转递。 对不符合转递规定的,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不得转出。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对曾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人事档案的,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四)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时实行告知承诺制。拟接收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对照材料目录清单认真审核甄别,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应当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并督促指导流动人员补充相关缺失材料。 关键材料一般是指用于核定流动人员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的材料。 (五)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开具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档手续材料,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人事档案转档手续材料具有相同的效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之间可直接办理转档手续。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材料,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流动人员死亡5年后,其人事档案按现行渠道移交或保管,对国家和社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等人事档案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2020-09-21 16:48
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或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详细流程:
1.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2.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3.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
2022-08-12 11:06
档案丢失了只能重新补办,学籍档案丢失去学校补办,工作档案材料丢失去原工作的单位补办。
学籍档案补办的材料:
1、需要补办从高中开始的各种学籍材料,比如入学通知单、成绩单、高考分数、填报志愿、录取通知书等。
2、在大学里面学习的学科分数、毕业鉴定表、毕业论文等。
工作档案材料:
工作之后的派遣证、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
档案丢失首先需要开一个档案遗失证明,一定要加盖公章。
注意:有工作单位的找工作单位开这个证明,如果是在学校丢失的,由学校出具,如果是在人社局丢失的,由人社局出具。
2022-11-28 10:52
档案丢失了只能重新补办,学籍档案丢失去学校补办,工作档案材料丢失去原工作的单位补办。
学籍档案补办的材料:
1、需要补办从高中开始的各种学籍材料,比如入学通知单、成绩单、高考分数、填报志愿、录取通知书等。
2、在大学里面学习的学科分数、毕业鉴定表、毕业论文等。
工作档案材料:
工作之后的派遣证、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
档案丢失首先需要开一个档案遗失证明,一定要加盖公章。
注意:有工作单位的找工作单位开这个证明,如果是在学校丢失的,由学校出具,如果是在人社局丢失的,由人社局出具。
2022-08-08 16:14
社保退休不是必须需要档案,没有档案也是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的。社保会对其退休人员的身份信息等进行审核,依据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中最早记载的出生年月,结合当事人参保种类、性别等来界定其具体的退休年龄、退休时间。
2022-09-15 13:47
一般来说,在办理退休时需要个人档案作为证明的;
都是事业单位人员和国企单位人员,这些人因为参保时间不一样,有些人在刚开始参加工作的时候,他所在的单位还没有开始实行社保体制,在纳入社保缴费体制之前,这些人都存在一个“视同缴费年限”之说。
而国企单位人员,类似特殊工种他们在办理退休时也需要档案进行证明,除此之外,为了防止一些人以前有人为了满足招工要求故意更改身份证上的出身日期,导致在退休是档案和身份证山不一致,这个时候就以档案上的年限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