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的特点,包括:
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2、客观表现为: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数额较大,归个人行营利活动;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3、侵犯的客体,宏观上指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微观上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以及公款的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2024-08-12 15:20
挪用公款罪的特点: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3.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2024-03-26 15:54
挪用公款罪的特点是: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占用、借用。行为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占有公款。挪用公款具有非法性。挪用并不侵吞公款,而是准备归还,具有擅自借用的特性。挪用公款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2024-04-23 14:57
挪用公款罪的处罚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2024-09-21 10:47
1、擅自决定挪用公款的,可能是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022-08-18 11:25
挪用公款罪的刑罚主要是以剥夺罪犯人身自由进行处罚。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