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的立案标准为:
1、行为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提供财务的;
2、行为人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
3、此行为侵犯了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4、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 【窝藏、包庇罪】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10-30 10:29
达到下列标准包庇罪才能立案:
1、只要行为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或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即构成包庇罪,依法应予立案追诉;
2、如果是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也应予立案。
2025-02-14 16:52
符合下列标准包庇罪才立案:
1、行为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或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应予立案;
2、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
2024-09-24 14:09
包庇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或提供财物。
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即构成包庇罪,依法应予立案追诉;
对于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也应当立案。
2025-05-09 10:46
窝藏包庇罪的立案标准:
(一)向组织、强迫卖淫犯罪集团通风报信的;
(二)二年内通风报信三次以上的;
(三)一年内因通风报信被行政处罚,又实施通风报信行为的;
(四)致使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其他共同犯罪的主犯未能及时归案的;
(五)造成卖淫嫖娼人员逃跑,致使公安机关查处犯罪行为因取证困难而撤销刑事案件的;
(六)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5-05-09 16:30
窝藏、包庇罪立案标准是:
此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就应作为窝藏、包庇罪立案追诉。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