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纠纷发生在国内但一方是香港人,是属于涉外案件吗

涉外法律 2024-04-12 14:06 标签: 涉外

属于。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 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韩金明律师

韩金明律师

浙江东星律师事务所

建筑工程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征地拆迁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