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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不让取保是不是严重

刑事辩护 2024-04-07 14:36 标签: 取保

非矣,犯罪嫌疑刻未达到取保候审之标准。
以下为满足取保候审的要素: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属刑;
2.预期处以长期有期徒刑且采取保释并不构成社会风险;
3.违法行为人需逮捕,但因患重症或怀胎、育有幼儿而无需逮捕者;
4.已被拘留嫌疑人经讯问、审核,发现需逮捕但证据不足者;
5.已逮捕并押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在法律规定侦查、起诉、审判期限内无法结案,不足以危害社会者;
6.持有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有逃脱侦查可能,无需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最长保释时间为1年,二审阶段亦然。
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亦可为之申请保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李安国律师

李安国律师

上海邦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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