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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刑事辩护 2022-08-18 09:35 标签: 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申请人应提供担保并且在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诉讼财产保全,由申请人向立案法院申请或法院以职权决定,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折、车辆行驶证等,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

  申请保全交纳的费用是依照该房屋的价值按比例计算的。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何正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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