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申诉不一定都能受理,刑事案件申诉的受理条件:
1.必须由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自己提出,如受处分人已死亡,其近亲属也可以为提出。
2.必须有明确的申诉请求和理由。
3.必须向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4.必须在法定的申诉期限内提出,即自接到行政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30日之内提出。
5.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依法办理。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经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不予抗诉后继续提出申诉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
不服人民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由监所检察部门办理。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七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
2026-06-30 09:12
刑事案件申诉的受理条件有: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2022-09-09 15:53
刑事案件中家人是可以申诉的,近亲属对刑事案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这里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所以,家人是可以申诉的。
2020-12-23 17:26
不一定,要看提供的证据。
不服终审判决的,有两种申诉途径:
一是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提请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但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原判决确属错误的证据方会启动;
二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的申诉处提起申诉,申请检察机关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也需提供相应的证据。
2025-07-10 09:42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
2022-09-02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