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期为多久

刑事辩护 2020-09-28 15:38 标签: 刑事案件 追诉时效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也即是说,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延长期限,也即是可以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实行无限期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蒋丽霞律师

蒋丽霞律师

贵州玉顺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损害赔偿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