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债权转让可以有附加条件吗

债权债务 2022-08-17 14:16 标签: 债权转让 附加条件

债权转让可以有附加条件。但是如果该附加条件涉及到债务人相关权利义务的,债务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如实告知债务人,并与其协商该附加条件,否则该附加条件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高娟娟律师

高娟娟律师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务 房产纠纷 经济纠纷 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