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法律依据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
2022-09-24 15:38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金融机构以及小、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于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免征对应的印花税,以及对于月销售总额不超过三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将这两项政策的优惠期限都延长到一定的时间。小规模的纳税人按月申报不超过三万的,免征增值税。但是万分之三的购销合同印花税还是需要缴纳的。
2022-10-25 15:59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金融机构以及小、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于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免征对应的印花税,以及对于月销售总额不超过三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将这两项政策的优惠期限都延长到一定的时间。小规模的纳税人按月申报不超过三万的,免征增值税。但是万分之三的购销合同印花税还是需要缴纳的。
2022-09-05 11:14
各市原则上按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80%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报省政府同意后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按调整后税额标准的50%执行,最低不低于法定税额标准的规定。
2025-02-25 16:45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包括:
1、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2、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
3、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2022-08-11 10:59
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2.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上一年度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
3.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