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通知收监的情形为: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2022-09-08 11:00
法律对于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收监后的开庭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只要在审理期限内作出判决就行,现实实践中法院进行收监的这一做法说明开庭时间临近。而在法院开庭时间确定后,会提前三日将传票送达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虽然被取保候审,但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不会因此而中止,仍然要按诉讼程序进行,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诉讼程序一般五至六个月判决。
2022-10-31 14:19
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叫当事人去,起诉的是检察院,检察院不能光凭借警方的证据笔录就进行起诉,还需要了解核实情况或者当事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024-04-24 10:48
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通知过去一般是为了询问犯罪嫌疑人。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2024-12-16 08:45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2022-10-08 16:23
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不遵守取保候审法律规定的,就会被拘留、逮捕收监。
另外取保候审并不中断对案件的侦察、起诉和审理,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之后做出判决。审查后认为需要判实刑的,会决定逮捕,予以收监。如果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情节较重,有逮捕必要,或者可能判实刑,也会直接决定逮捕,然后再移送法院;如果检察院认为没有逮捕必要,就仍会以取保候审移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