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双方签订贷款资金划付的《付款约定书》。
2、借款申请人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转让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书。
3、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向税收征管中心办妥契税完税手续,取得转让后的房屋契证。
4、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持前述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申请表。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
6、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保险;公证手续。
7、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借款申请人携带借款合同到受托银行,经审批;盖章后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受理通知书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发放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妥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后,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9、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
10、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受托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贷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回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并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注销抵押登记。
2022-08-20 11:43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2022-08-20 13:36
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提取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需提供);
4、住房借款合同;
5、借款银行开具的还贷证明;
(还款期间发生提前或结清还款情况的,须另外出具提前还款或结清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房屋共有产权证明。
房屋产权共有人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如共有产权证或网上备案单)
2022-08-22 15:15
厦门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一、职工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所在银行的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该表单不支持打印,需现场领取)。
二、职工如实填写申请表,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提交工作单位核实,并在相应栏内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财务章确认,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入托管户的,职工持规定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三、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提出申请。
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员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五、职工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自动转账至同名银行卡的,由公积金中心通过电子授权指令,将审核提取的金额直接转账到职工本市同名银行卡,职工不需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022-09-14 09:36
北京公积金销户提取流程具体如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2022-09-14 09:59
北京公积金销户提取流程具体如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