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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状有必要写明房产价值吗

婚姻家庭 2021-01-28 10:51 标签: 离婚起诉状 房产价值

一般来说是需要写明房产价值证明的,如果无法确定房屋价值可以暂估房屋价值。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和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的来源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郑立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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