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是:
(1)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不服的;
(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承包经营权的;
(3)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4)认为存在行政不作为的。
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2022-09-13 09:14
行政复议具有行政行为的基本法律特征。认识和确定行政复议的性质,有助于发展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保障行政复议职能的正确发挥和行政复议活动的正确运行。笔者认为,行政复议在形式上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行政监督法律制度;在方法上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法律途径;在程序上是一种按行政司法程序运行的程序规则。 (一)行政复议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复议是一种特殊的行政监督法律制度 (三)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法律途径 (四)行政复议是一种兼有司法特点的行政裁判制度。行政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仍然有效,不停止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2022-08-10 09:03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复议申请后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八条: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2022-08-24 14:03
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是: (1)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不服的; (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承包经营权的; (3)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4)认为存在行政不作为的。
2022-09-22 10:12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县交警大队的处罚行政复议受理机关为所属县公安局或县政府,交警支队不是其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该情况应该在你收到的处罚决定书上已有注明:当事人如不服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XX县公安局或XX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6个月内向XX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一)对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公安部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市(地、州、盟)公安局(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县(市、旗)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市(地、州、盟)公安局(处)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城市公安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直属的公安局、市(地、州、盟)公安局(处)直属的公安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直属公安局、公安分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市(地、州、盟)局(处)申请行政复议。
2022-08-10 09:54
申请行政复议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开始计算。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