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2022-09-09 15:42
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费用的,以缴纳当日为缴费日;以邮局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邮局汇出的邮戳日为缴费日;以银行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银行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
2022-09-09 09:24
专利申请撤回如下: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声明,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好公布专利申请文件的印刷准备工作后提出的,申请文件仍予公布;但是,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应当在以后出版的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
2022-09-13 15:09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2026-04-25 11:40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2022-09-23 14:25
只要有下列特征的就可以认定为专利侵权行为:
1、有法律效力的专利权遭受侵害、被侵害的专利必须是有效存在的,如果行为人未经许可使用的专利是已经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或者是有效期已满,不再具有法律保护的专利的话,这种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
2、存在侵权的行为、行为人在行动上存在着侵害专利权人的专利权的举动;
3、侵权是为了以生产经营的方式谋取不法利益,如果行为人采取的是非生产经营的方式的话吗,这种行为不是侵权行为;
4、行为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