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发现自己的未注册商标被抢注后,对尚在异议期内的商标,所有人可以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评委提出异议。对已正式授权的商标,所有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评委以该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而宣告其无效。但需满足以下条件:1、证明未注册商标具有一定影响力在中国境内实际使用并为一定范围的相关公众所知晓的商标,即应认定属于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有证据证明该商标有一定的持续使用时间、区域、销售量或者广告宣传等的,可以认定其有一定影响。即当事人应举证说明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已经达到了在一定范围的相关公众中具有知名度的程度。2、证明未注册商标已经实际使用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商标标识标明商品的来源,使相关公众能够区分提供商品的不同市场主体的方式,均为商标的使用方式。除一般使用方式外,在音像、电子媒体、网络等平面或立体媒介上使用商标标识,使相关公众对商标、商标所标示的商品及商品提供者有所认识的,都是商标的使用。没有实际使用注册商标,仅有转让或许可行为,或者仅有商标注册信息的公布或者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的声明等的,法院一般不认定为进行了商标使用。因此,单独的转让、许可行为或仅有对商标所有权作出声明的行为并不能被认定为商标的使用行为。但企业可将其转让、许可未注册商标的行为作为辅助证据,与前一段所指商标的使用方式相结合,用以证明未注册商标权利人“已经使用”该商标。3、证明对方以不正当手段抢注若抢注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某具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已被他人在先使用但仍注册该商标,其行为可被认定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因此,在启动针对抢注人行为的商标异议或撤销程序之前,当事人应积极收集可证明抢注人知晓未注册商标使用情况的证据,以此证明抢注人实施了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的行为。需要注意,如果能证明是恶意抢注,则提出异议的时间不限制于5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2023-09-06 16:19
商标被抢注了的处理方式为:权利人可以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以及证明自身品牌的影响力的证据向商标局提起异议,对方已经注册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无效。
2023-05-04 16:46
商标被恶意抢注的维权方式为:权利人可以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以及证明自身品牌的影响力的证据向商标局提起异议,对方已经注册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无效。
2023-06-16 15:31
商标被抢注了的处理方式为:权利人可以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以及证明自身品牌的影响力的证据向商标局提起异议,对方已经注册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无效。
2023-07-04 11:08
商标被抢注了的处理方式为:权利人可以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以及证明自身品牌的影响力的证据向商标局提起异议,对方已经注册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无效。
2022-08-10 16:39
商标法规定,商标被人抢注时间超过五年就可能拿不回来,但对于恶意抢注的商标以及驰名商标则不受这个时间限制。因此,当经营者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人抢注时,一定要立刻采取行动进行救济才行,否则就有可能失去自己的商标。
1、对于还未授权的抢注商标,提出商标异议。
商标被人抢注但还没正式获得批准,经营者此刻可以通过提出商标异议进行救急,反对该商标成功授权。我
2、对于已注册下证的抢注商标,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如果经营者发现较晚,抢注商标已经获得了证书和商标权,那么经营者在收集证据以及充分肯定对方是抢注商标的前提下,抢注商标未满五年时间,就可以向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商标无效宣告申请,驰名商标不受这个时间的限制。对评审结果不满意的一方,经营者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这种途径解决。
3、花钱买会被抢注的商标。
上述两种方式都无效的前提下,经营者可以尝试花钱购买被抢注的商标。只不过同以上两种方法比较,购买商标经营者需要得到对方的同意,同时可能还会花费大量的资金。在双方达成一致同意的协议下,办理商标权转让即可。
4、查看对方抢注商标的使用情况。
商标注册后满三年时间未使用的话,任何公司以及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的撤销申请,因此经营者若是发现自己被抢注的商标也有这种情况,大可以也这样做,不失为是抢回自己商标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