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原告请求禁止被告在不相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原告驰名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企业名称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后作出裁判:(一)该驰名商标的显著程度;(二)该驰名商标在使用被诉商标或者企业名称的商品的相关公众中的知晓程度;(三)使用驰名商标的商品与使用被诉商标或者企业名称的商品之间的关联程度;(四)其他相关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2022-09-09 10:22
驰名商标能跨类保护。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022-09-08 16:33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原告驰名商标,构成侵犯商标权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原告的请求,依法判决禁止被告使用该商标,但被告的注册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请求不予支持:(一)已经超过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请求撤销期限的;(二)被告提出注册申请时,原告的商标并不驰名的。
2022-09-27 16:18
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如下:
如果当事人可以提供能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材料;能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材料,如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材料等的,可以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三条规定,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2022-08-08 14:11
2022-08-19 15:17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是驰名商标所有人对恶意注册的人请求宣告其商标无效的时间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以及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请求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