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发行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三)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四)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条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发行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三)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四)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2024-04-17 14:06
符合下列标准欺诈发行债券罪才立案:
1、行为人欺诈发行公司、企业债券的数额达到五百万元以上的;
2、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相关凭证、单据以欺诈发行债券的;
3、利用欺诈发行债券而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4、存在转移或隐瞒所募集资金等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情形的。
2024-11-28 09:26
欺诈发行股票罪的立案标准:
1、行为人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500万元以上股票的;
2、实施了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相关凭证、单据行为的;
3、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4、具有转移或隐瞒所募集资金等其他后果严重或情节严重情形的。
2025-01-08 16:39
我国公安机关在涉嫌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的案件符合下列标准时,才可以按照刑事案件的标准进行立案侦查:
擅自发行数额超过50万元的企业债券的;
导致30人以上投资者购买了该企业债券的;
无法及时清偿、清退的;
存在其他严重后果或有严重情节的。
2022-09-15 14:56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立案标准为:
1.发行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2.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3.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等。
2022-08-17 15:24
欺诈发行股票罪的处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