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权利人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用公式表示如下:权利人损失=专利产品减少销量(或侵权产品销量)*专利产品合理利润。2、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用公式表示如下:侵权人获利=侵权产品销售量*侵权产品合理利润(营业利润或销售利润)其中,销售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税收附加,而营业利润=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第三款:“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第二十条第二款:“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第二十一条:“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2023-06-05 16:05
专利侵权赔偿数额一般根据专利权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计算。若前述金额难以确认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计算侵权赔偿数额。
2023-06-16 15:47
专利侵权赔偿数额一般根据专利权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计算。若前述金额难以确认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计算侵权赔偿数额。
2023-06-19 14:31
大学生申请专利需要向专利局提交专利请求书、说明书、专利申请费等材料,然后由专利局进行审查,审查最终合格后,专利局会发出授权通知书,进行授权登记,申请人就可以领取专利证书。
2023-04-28 15:38
外观专利侵权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2022-09-09 16:33
请求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申请宣告发明专利无效的程序如下:1、无效程序的启动。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3、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一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是维持专利权有效。4、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权利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受理诉讼的法院和诉讼性质与不服复审决定提起的诉讼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