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立案标准

刑事辩护 2022-08-12 15:30 标签: 金融工作人员 假币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一条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许兵律师

许兵律师

安徽凡平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医疗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