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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合同纠纷 2022-08-12 14:42 标签: 违约责任

在实践中,合同当事人经常因为违反合同约定而引发纠纷。违约方出现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但对于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合同履行不了、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要求履行,继续履行就不太适合了。其次,对于合同标的质量不符合约定,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补救措施。最后,除了继续履行和补救措施外,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返还定金也是比较常见。赔偿损失的数额应限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而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违约损失。值得注意的是,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适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杨权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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