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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怎样认定

合同纠纷 2022-08-12 14:10 标签: 合同效力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合同的生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无效合同: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效力待定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等不相适应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是可变更可撤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符妙佳律师

符妙佳律师

北京德和衡(海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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