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在国际贸易中订立合同只能以书面形式吗

涉外法律 2022-08-12 13:58 标签: 国际贸易 订立合同 书面形式

《公约》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原则上不加以任何限制。
《公约》第11条明确规定,买卖合同无需以书面订立或证明,在形式方面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
《公约》的这一规定既兼顾西方国家的习惯做法,也是为了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特点。因为许多国家贸易合同是以现代通讯方法订立的,不一定存在书面合同。但《公约》允许缔约国对该条的规定提出声明予以保留。我国对此做了保留。
买卖双方在以函电成交时,任何一方当事在人为如果要以签订书面合同作为合同成立的依据,都必须在发出要约或在承诺通知中提出这一保留条件。这时,合同的成立而不是以双方函电达成协议时成立,合同应于签订书面合同时成立。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没有提出签订书面合同作为合同成立的依据,则按一般原则,合同应于双方的函电达成协议时成立,即当载有承诺内容的信件、电报或电传生效时,合同即告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何飞飞律师

何飞飞律师

浙江辞达律师事务所

经济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劳动工伤 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