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关于庭前会议的规定:
解释对庭前会议的相关问题作了明确。
1.明确了庭前会议的适用案件范围。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
(1)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
(2)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
(3)社会影响重大的;
(4)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2.明确了庭前会议的参加主体。
《解释》规定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
3.明确了庭前会议的功能。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1)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
(2)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3)是否申请调取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
(4)是否提供新的证据;
(5)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
(6)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7)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
(8)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2024-08-22 10:14
刑事诉讼法关于补充起诉的规定是: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发现遗漏的同案犯或遗漏的罪行时,可以补充起诉;根据情况,可以不撤回起诉书,进行制作补充起诉书,提交给法院,也可以先撤回原起诉书,在补充侦査后,重新制作起诉书。
2022-11-18 14:22
庭前会议后一般一个半月至二个半月正式开庭。如果是重大案件,则可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再适当延长。庭前会议是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主要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的一种会议。
2020-09-14 14:10
法律上并没有直接规定多长时间开庭,人民法院机构会在开庭三日前通知有关人员出庭,当事人只要在通知规定的开庭时间内到达即可。
2022-08-09 13:51
庭前会议只是庭审的准备程序,并非正式的审判程序。会围绕程序问题展开,不涉及具体的量刑。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1)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2)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3)是否申请调取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4)是否提供新的证据;(5)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6)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7)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8)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在召开庭前会议过程中,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可以在庭前会议中开展调解和矛盾化解工作
2024-12-27 11:29
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召开庭前会议:
(一)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
(三)社会影响重大的;
(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控辩双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提出申请应当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召开庭前会议;决定不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1.解决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程序性申请和异议,确保庭审集中审理、持续审理。庭前会议中,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理有关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事项。在公诉方提起指控之后,辩护方可能提出各种程序性申请和异议,例如申请回避,申请特定证人出庭,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或者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等等。对于上述申请或者异议,通过庭前会议集中解决,可避免庭审中断。
2.组织证据展示,明确事实、证据争点,确保庭审充分审理、高效审理。庭前会议中,人民法院可以组织控辩双方展示证据,归纳控辩双方争议焦点。由于控辩双方的争点在庭审前就已经初步明确,法庭就可以围绕上述争议问题组织控辩双方积极举证、质证和辩论,突出庭审调查的针对性,提高庭审辩论的充分性,确保庭审的成效。
3.庭前会议不能弱化庭审,更不能取代庭审。人民法院可以在开庭审理前召开庭前会议,就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开展必要的庭审准备工作。该条明确了庭前会议召开目的是开展必要的庭审准备工作,因此庭前会议可以进行证据展示,但不能以证据展示取代庭审举证和质证;可以整理事实和证据争点,目的是为了突出庭审重点,确保庭审质效,不能弱化和取代庭审调查、辩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