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之后没有法律效益。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的义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2022-08-20 16:22
没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25-02-14 17:16
视情况有效。
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居间。
如果居间双方的签章真实有效,并且双方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且居间双方约定的内容不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不存在恶意损害第三方利益的情形等法定无效的情形,内容就合法有法律效力。
2022-09-01 13:33
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2022-08-25 15:12
只要双方同意合同书上的内容并在上面共同签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拘束力。但是,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还要注意合同内容不能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不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有一些特殊种类的合同是需要到国家相关部门登记才能生效的。
2022-09-15 15:55
还是看规章制度的内容,一般来说,规章制度不违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是有效的。当然劳动合同法对一些规章制度制定应履行的程序也做了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