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聚众斗殴罪发生的财产损失由谁负责

刑事辩护 2022-08-12 11:17 标签: 聚众斗殴罪 发生的财产损失 由谁负责

聚众斗殴罪的财产损失由被告人负责。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犯聚众斗殴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杨宗兵律师

杨宗兵律师

广东瑞轩律师事务所

行政诉讼 法律顾问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