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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诉讼的情形包括哪些

合同纠纷 2022-08-12 11:45 标签: 经公证 房屋赠与合同 诉讼的情形

经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诉讼的情形有:
1、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3、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胡朝阳律师

胡朝阳律师

广东华商(赣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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