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哪些机关来执行无期徒刑

刑事辩护 2022-08-12 09:59 标签: 哪些机关 来执行无期徒刑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 【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翁万善律师

翁万善律师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婚姻家庭 劳动工伤 合同纠纷 医疗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