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外地户口上小学的新政策

婚姻家庭 2022-08-12 11:10 标签: 外地户口 上小学 新政策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因此,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入学年龄一般为6周岁,特殊情况可以推迟入学。

法律依据

《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李律师

李律师

广东高林律师事务所

劳动工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网贷诈骗 投资赌博诈骗 强制下款 裸聊威胁 网贷问题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