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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能分征地补偿吗

征地拆迁 2022-08-11 14:43 标签: 户口 征地补偿

非农业户口不享有土地征用补偿款。

当国家因为发展需要征用集体土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才有了土地征用补偿政策。地被征了,也不存在转行就业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附着物费以及安置费等。非农业户口已经转为城市或者城镇人口,或者说根本没有土地使用权。

以上所有费用都是针对现土地使用者而言,更加不存在青苗费以及附着物,《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所有单位和使用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支持,所以,使农民拥有征地获补偿的权益,对于农村征地的补贴项目有青苗费,这类人在农村不再有承包的土地,再创业或转行都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非农业户口没有资格享受土地补偿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熊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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