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发生过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
1.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包括:公安机关出警后制作的受害人的询问记录、施暴人的讯问笔录、报警回执等;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受害人出具的告诫书;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后,抄送给受害人的决定书副本;公安机关对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后出具的报告。
2.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受害人如果曾经到这些机构投诉,可以申请查阅调取详细记录,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投诉记录。
3.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因家庭暴力就医时,保存好就医的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等。
4.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录像。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5.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照片、录像。对家庭暴力造成的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拍照、录像。
6.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如果加害人有悔过的表现,可以要求加害人写保证书等,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7.证人证言、未成年子女证言。请目睹或听到家庭暴力发生情况的邻居、同事、未成年子女等作证。
8.受害人的陈述。自己叙述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2022-08-09 14:56
1、注意保留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4、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5、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影等资料;6、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依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2-08-12 10:10
离婚时收集家暴证据的办法:当事人可保留相应的报警记录、有关组织的调解的记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报告、家暴实施人的书面改过保证等相关证据。遭遇家暴可通过申请调解、报警、起诉等方式维权。
2024-06-26 10:53
电子证据的收集必须由国家司法机关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而非任何人员都可进行。收集电子证据的取证过程要合法;要冗余备份;要严格管理过程。侦查部门有权检查、复制和调取与案件有关的一切资料,从而为传统的侦查取证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2024-06-04 14:31
可以通过以下收集证据:
1、与外遇对象来往的短信、邮件、聊天记录;
2、出轨一方的陈述、悔过书、保证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3、出轨方与对方亲密关系的照片、聊天记录、录音录像;
4、证人证言等。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2022-10-15 08:46
1、证明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最直接的证据,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则要提供社保、工资单、离职证明、证人证言等;2、证明用人单位损害权益事实,这一类主要有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3、员工应加强取证意识,及时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