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是传销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是接受举报和投诉的主要部门,具体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非法传销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这两个部门举报和投诉非法传销行为。在接到举报和投诉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08-09 16:25
任何公民,对于怀疑他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要有基本的事实依据,而不是故意捏造事实的,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或其它有关部门举报或报警的。再说,是不是确定属于传销,要由国家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后才可以确认,公民个人是根本无法也无权进行确认或认定的;而且,公民的举报,也是公安机关查破案件的一个重新途径,国家也鼓励公民主动对所知晓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所以,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传销的情况下,仍是可以报警的。
2022-08-12 15:33
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会进行处理。根据法律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2022-09-09 13:40
为了吸引顾客在食物里放罂粟属于违法行为。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罂粟壳,俗称“大烟壳”,含有吗啡等物质,易使人体产生瘾癖,对人体肝脏、心脏有毒害作用,属国家认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国家法律管制的毒品。根据《刑法》第348条之规定,持有罂粟壳50千克以上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犯罪。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第1款第3项之规定,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以下罚款。
2022-08-11 11:38
举报传销组织、传销窝点或传销集会的,依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一)一次查获3人以上10人以下的,奖励500元;(二)一次查获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奖励1,000元;(三)一次查获30人以上的,奖励2,000元;(四)根据举报线索查获本区域传销组织主要头目,对摧毁传销组织起到关键作用的,酌情奖励3,000至50,000元。
2022-08-22 14:33
一旦发现网络传销活动,应及时向发生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如果发现该网站该网站存在这样的内容可以向当地派出所“网安大队”举报,被证实违规网站将会被网安部门直接关停,包括且不限于网站被攻击及访客预留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