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确实为了重大公共利益,政府可以实行强拆,但需要按规定给予当事人一定的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2022-08-09 16:01
如确实为了重大公共利益,政府可以实行强拆,但需要按规定给予当事人一定的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2022-08-09 15:57
不同意拆迁政府能拆吗。村民不同意拆迁政府不能强制拆,我国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2025-02-28 17:18
当然是可行的。
对于房地产拆迁问题,当被拆迁产权人无法就拆迁事宜达成共识时,如在预设的截止时间范围内双方未能签署有效的拆迁协议,拆迁管理部门便有权做出拆迁补偿决定。
若相关方对该补偿决定不服却没有采取法律行动(既未起诉也未执行),届时拆迁部门可援引法定程序向司法机关提出强制执行请求。
而倘若被拆迁人在法律规定的有限期限内并未提出任何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申诉,同时也未能按照补偿决定所规定的期限进行安置迁出,必要情况下,负责房屋征收决策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依照法规规定,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5-04-03 16:31
需要,具体看如果需要拆除的农家乐位于城市周边,还会涉及到区位价的问题,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不同地区的土地质量存在差别,补偿价也不同。
拆迁利益受到损害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2-11-26 13:42
拆迁户主不同意的,如确实为了重大公共利益,政府可以实行强拆,但需要按规定给予当事人一定的补偿。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