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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的情形

其他 2022-08-10 09:27 标签: 解除社区矫正 证明书

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的情形如下:

1、社区矫正期满;

2、社区矫正对象被赦免。                          不同的社区矫正对象,其解除的情形或者说理由是不同的。对于管制、缓刑的人员,解除社区矫正是由于矫正期满或者被赦免;对于假释人员,假释考验期满则解除社区矫正。需要注意的是,社区矫正的终止和解除是不同的。如果社区矫正对象被裁定撤销缓刑、假释,被决定收监执行,或者社区矫正对象死亡的,社区矫正终止。

法律依据

《社区矫正法》第四十四条 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或者被赦免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通知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第四十五条:社区矫正对象被裁定撤销缓刑、假释,被决定收监执行,或者社区矫正对象死亡的,社区矫正终止。

申凤娇律师

申凤娇律师

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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