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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住建局同意吗

其他 2022-08-10 14:45 标签: 成立业主委员 住建局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住建局同意,住建局是行业主管部门,在业主委员会选举中起规则制定者和监督者的角色。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规程》的通知:
  第五条 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
  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六条 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四)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五)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

《业主大会规程》第五条 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   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主大会规程》第六条 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四)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五)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陈文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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