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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刑拘,要判刑吗?

其他 2021-12-21 09:30 标签: 什么叫刑拘

刑拘一般指刑事拘留。刑拘后不一定会被判刑。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是否涉嫌触犯刑法,先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撤销案件。

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检查院移交案件,建议提起公诉再由检察机关审查案件。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退回侦查机关,此时就将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法院提起公诉 由法院判决是否构成犯罪侦查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因此,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但判刑的可能性非常大。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严婷律师

严婷律师

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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