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举报广告在事情属实的情况下,是不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有关部门应当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
有关部门应当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2022-09-26 11:29
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对方行为侵权,可以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及声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如因此给您 造成其他损失,可以主张进行赔偿。根据具体情况及侵权人过错程度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022-11-30 19:41
2022-10-17 09:29
现实中存在一些职业打假人出于非自身消费目的购买商品,然后向行政管理机关比如物价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进行投诉,并向商家提出高额赔偿条件。如果职业打假人提出的条件没有得到满足,其便针对向行政管理机关的投诉处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行政诉讼。此种现象,不但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浪费了行政管理资源和司法资源。其实,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需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而职业打假人从购买商品到投诉,再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其目的是为了获取商家的高额赔偿,谋取不正当利益,该利益不具有合法性。因而,职业打假人并不具有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如果职业打假人已经提起行政诉讼且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之规定,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2022-10-09 14:30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职业打假人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索要赔偿的,如果没有采取威胁、恐吓等的暴力手段,一般是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2022-10-17 17:10
职业打假人索赔算不算敲诈要根据索赔的原因而定,职业打假人如果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索赔是不构成敲诈的。打假顾名思义就是打击制假贩假、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打假有政府打假,也有企业打假和消费者打假,甚至还出现了职业打假人。但不管何种形式的打假都要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特别是民间打假。
现在出现了一种恶意的打假行为,不同与职业打假,是一种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采取将销售者的产品掉包、自带假货等非法手段,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来达到敲诈勒索非法占有别人财物目的。虽然职业打假者也是知假买假,然后向销售者索赔,但并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其索赔也都依照法律法规条款进行。但恶意打假是利用假货掉包真货或者自带假货等方式,以购买到假货为由逼迫店家付出高额赔偿,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追究。
因此,职业打假人如果采取合法方式打假不构成敲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