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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什么组成

其他 2022-08-10 09:13

1、行政部门代表

可以分为干部主管部门代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相关行政部门代表,军队及聘用单位文职人员工作主管部门代表。

2、职工代表

一般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推举产生。

3、用人单位代表

用人单位的代表不能超过仲裁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仲裁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仲裁委员会主任由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陈洋律师

陈洋律师

辽宁弘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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