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户口迁走了,并不影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要求,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内容。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作出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
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022-09-29 08:40
户口从农村迁出后,原承包的土地不一定要由集体收回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022-09-19 09:54
查询过程:
1、带上工作单位的证明、身份证到迁往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证明《准迁证》。
2、回到原户口地派出所迁出户口。
3、再将《迁出户口证明》拿到迁往地派出所上户口就行了。
4、如果户口是跨省迁移,可能会麻烦点。如果在省内只需带上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迁移手续就行了。因为户籍管理现在都实行了微机自动化。
2022-09-23 08:46
依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农村户口迁出成为非农业户口,则失去了土地使用权,但可继承土地上的房屋财产;反之如果迁出后,仍是集体或农业户,则可收回耕地或根据自己意愿决定收与不收。
2022-09-26 17:02
户口迁走后土地还有没有要依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农村户口迁出成为非农业户口,则失去了土地使用权,但可继承土地上的房屋财产;反之如果迁出后,仍是集体或农业户,则可收回耕地或根据自己意愿决定收与不收。
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2022-10-08 14:28
户口迁走后土地还有没有要依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农村户口迁出成为非农业户口,则失去了土地使用权,但可继承土地上的房屋财产;反之如果迁出后,仍是集体或农业户,则可收回耕地或根据自己意愿决定收与不收。
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