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从公民申请办证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30天如果是加急办理身份证,身份证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自派出所受理公民办证申请后,县级公安机关2个工作日内在人口信息系统中完成签发工作并逐级上传至省厅,省公安厅制作居民身份证时间为3个工作日,省公安厅每5日向县级公安机关寄递居民身份证1次,县级公安机关2日内送至派出所。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2022-11-25 14:14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从公民申请办证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30天如果是加急办理身份证,身份证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自派出所受理公民办证申请后,县级公安机关2个工作日内在人口信息系统中完成签发工作并逐级上传至省厅,省公安厅制作居民身份证时间为3个工作日,省公安厅每5日向县级公安机关寄递居民身份证1次,县级公安机关2日内送至派出所。
2022-11-24 15:34
办理临时身份证一般需要3个工作日,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步骤如下:
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签发核实,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2022-08-08 15:20
2022-08-12 16:17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2022-09-30 09:20
办理身份证最快要10个工作日(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