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律依据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条 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2022-09-01 16:57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2022-08-09 14:49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则需要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判刑:1、未成年未满14周岁的,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不需要判刑;2、未成年已满14周岁,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4-08-15 09:35
故意杀害未成年儿童,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2025-10-31 11:45
故意杀害未成年的判刑标准为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故意杀害未成年也属于故意杀人罪,应按照故意杀人罪的处罚标准处罚。
具体的量刑还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节进行判定。而如果是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的,会在量刑的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
2025-07-03 15:29
未成年人杀害父母的,若其未满十四周岁,则不对其进行刑事处罚;已满十四岁的,则应当对其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