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抛弃的子女,办理合法收养手续后被他人收养的,该子女与其生父母关系消除,无需赡养生父母。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022-08-08 14:04
2022-11-24 11:33
“遗弃,是指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抚养、赡养、扶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义务。遗弃是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的,应该履行义务而不履行,致使被遗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对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人,应当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例如,对拒付抚养费、赡养费等情况可到人民法院告诉,判决强制执行。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2-09-19 15:29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孩子是有赡养义务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022-08-09 09:28
夫妻离婚后孩子若是跟了父亲并且再组成了新的家庭,该孩子的继母对孩子是有抚养的义务,继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应当和亲生父母的关系在法律上是一样的,继父母和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之间的关系视同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其继母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2023-06-16 10:24
再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有:生活、学习、教育、保护等方面。并且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没有特殊规定,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即使父母离婚,仍应负担抚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