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性功能障碍,结婚后发现怎么处理?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一方隐瞒性功能障碍与另一方结婚,婚后被发现的情况,并不算骗婚行为,但该行为属于人民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情况的一种,如果需要的话,可以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一方要求离婚的,一般会由相关组织进行调解,人民法院也会进行协调,一般并不会直接判决离婚,但如果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况,法院会准予离婚,不需要经过一年的冷静期。
如果是男方患有性功能障碍,如果不属于以下情形,那么女方不需要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只要不在这三种情形范围内,女方离婚且不需要返还彩礼。
但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主张赔偿,婚前隐瞒性功能障碍属于道德行为,但不属于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无法就获取赔偿取得有效支撑。
婚姻对男女双方都是人生重要大事,维持婚姻稳定离不开夫妻双方的真诚相待,即使性功能障碍有点难以启齿,但为了婚后的幸福,也一定要及时告知对方,让对方获得知情权,这样不管是继续生活还是和平分手对双方都是公平的,刻意隐瞒只会自食其果。
2022-09-01 16:02
2024-06-28 14:03
关节功能障碍属于工伤。关节功能障碍分为重度,中度与轻度三级:(1)关节功能重度丧失:残留关节屈伸范围约占正常之三分之一,较难完成原有劳动并对日常生活有明显影响。(2)关节功能中度丧失:残留关节屈伸范围约占正常之三分之二,能基本完成原有劳动,对日常生活有一定影响。(3)关节功能轻度丧失:残留关节屈伸范围约占正常之三分之二以上,对日常生活无明显影响。
2023-04-28 13:40
首先说公民是没有权利要求民政局保密的。因为婚姻登记是公开公示的,但是婚姻登记机关对于婚姻登记信息一般以档案形式收存。如果只是从查询的角度来说的话,民政局的婚姻档案不是随意让人查看的,所以也算是“保密”的。如果是在问去结婚登记的时候,民政局工作人员不可以对另外一方隐瞒或者欺骗一方的之前婚姻的状态的。但是民政局工作人员可以主动提起,也可以选择不提起。但是如果一方问起的话,民政局工作人员是应该如实告知的,不应该隐瞒的。如果此前有过婚姻,应当如实告知配偶,否则会给自己和配偶以后的生活埋下祸患。一个谎言往往要更多的谎言去弥补,不如最初的时候就真诚以对。
2022-08-12 14:01
劳动功能障碍指的就是伤残,一般分为十级。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2024-10-24 10:18
劳动功能障碍是指劳动能力受损,不能正常发挥,一般分为十级。鉴定机构会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的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