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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异地办理身份证

其他 2022-08-09 08:47 标签: 厦门 异地办理 身份证

厦门异地办理身份证: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的,可持居民身份证到省内任一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申办。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及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还需携带居住证。在厦门市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采集人像、指纹信息,申请办理证件。群众申请异地换补领居民身份证不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工本费收费标准是不变。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周晓锋律师

周晓锋律师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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