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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的罚金由家属交吗

刑事辩护 2022-08-08 15:55 标签: 罚金 判刑

罚金应该由被处罚的犯罪分子交纳,而犯罪分子的家属可以代犯罪分子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罚金。罚金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共有的财产。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罚款是属于附加刑的一种,罚金可以和主刑同时合并处罚,也可以单独地进行处罚,犯罪分子被处罚款之后,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交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王振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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