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
四、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有效投入。
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
六、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三同时”。
七、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八、依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九、落实对相关各方的安全生产。
十、履行向从业人员告知和教育。
十一、落实危险作业(活动)的。
十二、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十三、严格管理危险物品。
十四、设备、工艺符合安全规定。
十五、相关场所设施设备上。
十六、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设置。
十七、职业健康及劳动防护用品配置。
十八、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法律依据
《市政府领导干部2018 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清单 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二、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三、其他副市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2025-08-29 10:09
安全生产四个清单内容包括:监督检查任务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复查验收清单。“四个清单”是贯穿检查全过程的主要工作见证,也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022-08-11 1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企业而言,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有所不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制的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人,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是公司董事长和经理(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其他实际履行经理职责的企业负责人)。对于非公司制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等行政“一把手”。
2025-12-20 14:35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的权利
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即有权拒
2022-08-11 14:16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2-08-31 09:26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规章制度 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起以政府、部门、企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